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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广告媒体自营销售的公告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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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营安排,我司现就2021年度广告媒体自营销售采用制定刊例价并按折扣原则(自营)销售的方式开展经营,欢迎各广告代理商及品牌客户来电垂询。

媒体销售报备要求及流程见附件。

公告期: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签约开始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卞玲娅、吴凡

联系方式:021-51236391、021-51222934

联系邮箱:stwgyxzx@qq.com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附件1:媒体销售报备须知.docx

附件2:媒体销售报备表.xlsx

附件5:安徽广告分公司媒体刊例价.xls

附件4:徐州广告分公司媒体刊例价.xls

附件6:江苏广告分公司媒体刊例价.xls

附件7:苏州广告分公司媒体刊例价.xls

附件3:营销中心媒体刊例价.xls

附件9:宁波广告分公司媒体刊例价.xls

附件8:浙江广告分公司媒体刊例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