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联合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筑牢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推动意识形态建设与党建工作、行业发展深度融合,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第十联合党委(以下简称“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为重点,全面提升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意识形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聚焦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整合联合党委、各协会商会党组织力量,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四是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工作实效。结合行业特点和协会商会实际,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三)工作目标。通过系统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实现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思想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宣传舆论引导更加有力,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有序,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和行业青年意识形态领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行业意识形态领域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社会组织工作、行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联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各协会商会党组织“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开展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二是丰富学习教育形式。联合党委和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综合运用专题讲座、线上学习平台、实地教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三是推动理论实践转化。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结合行业实际,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服务会员企业的实际举措,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二)规范阵地管理,守好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宣传阵地管控。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制,对所属协会商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期刊、内部刊物等宣传阵地实行备案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建立“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内容政治正确、导向鲜明。定期开展宣传阵地专项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加强对协会商会网络活动的引导和监管,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禁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隐患。

三是规范对外交流活动。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学术研讨、论坛讲座等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提前审核活动主题、内容和参与人员,坚决杜绝错误思想和不良信息传播。

(三)强化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隐患。

一是建立风险排查机制。联合党委和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宣传阵地、党员思想、行业舆情、对外合作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加强舆情分析研判。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密切关注行业领域热点问题和社会舆情动态,建立舆情分析研判小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可能引发意识形态风险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妥善处置。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党委和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制定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一旦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风险。

(四)培育价值引领,凝聚行业共识。

一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合党委和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引导各协会商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业规范、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在行业领域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行业文化建设。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挖掘行业优秀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文化品牌,通过开展行业文化交流、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凝聚行业发展共识,激发行业发展活力。

三是强化青年思想引领。联合团委和所属协会商会团组织要加强对行业青年的思想引导,开展青年理想信念教育、行业使命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服务行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合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委员和各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各项工作。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联合党委对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年度党建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汇报机制,联合党委所属协会商会党组织每半年向联合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三)强化队伍建设。

组建联合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骨干队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加强与上级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学习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借鉴先进工作经验。

(四)保障经费投入。

联合党委和所属协会商会要合理安排意识形态工作经费,保障宣传阵地建设、学习培训、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开展。

四、责任追究

对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纪委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错误言论和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置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十联合党委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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