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管内部分车站闸机贴媒体经营权项目(二次)
(招商项目编号:xtzs202601010)
西安局管内部分车站闸机贴媒体经营权项目(二次)的招商人为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招商范围和招商内容
1.1媒体形式及位置:西安局管内26个车站检票口闸机贴媒体。
1.2包件设置:项目设置为5个包件。具体为:
包件1:西安北站、华山北站、渭南北站、大荔站;
包件2:西安西站、鄠邑站、佛坪站、城固北站、洋县西站、汉中站、宁强南站;
包件3:宝鸡南站、岐山站、杨陵南站、咸阳西站;
包件4:咸阳北站、乾县站、礼泉南站、彬州东站、永寿西站;
包件5:西安站、宝鸡站、延安站、榆林站、绥德站、安康站。
1.3 经营期限:1年。
1.4经营方式:承包经营(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上刊及合同期内的换刊、媒体的维保由中商企业承担,合同到期后的下刊由我公司承担)。
1.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中商企业按照合同额支付首月广告发布费;之后每月末支付下一个月广告发布费付。
如付款方式使用承兑汇票,只接受:
1.国有银行及与国铁集团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或电子支付合作协议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
2.全国性股份行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3.大型国有企业财务公司(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等)。
1.6履约保证金:为避免产生债权,按照“先交费,后经营”的原则,要求中商企业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商人缴纳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商企业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商资格作废,招商人有权重新招商。
1.7安全管理:为确保项目经营期间的上刊、换刊安全及现场管理,根据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旅服传媒公司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上刊、换刊安全培训,签订安全协议书,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1.8围标、串标或弃标的处置:
1.8.1招商过程中发现竞商人有围标或串标行为时,该次站车商业项目招商中止或有围标串标行为竞商人参与的项目包件作废,同时将该竞商人纳入经营开发招商“黑名单”。
1.8.2在竞商文件递交截止前,竞商人撤回或撤销竞商文件的,可在评审开始前退还竞商保证金,也可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保证金;竞商文件递交截止至中商公示期结束前,竞商人撤回、撤销竞商文件或拟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明确该竞商人限制参与后续招商;在中商公示期结束后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竞商人纳入经营开发招商“黑名单”。
1.9招商评审结果:中商候选人1名,中商人放弃中商,或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招商人履行决策程序后,由第二中商候选人(如有)递补,也可以重新组织招商。
1.10合同签订:按照招商文件中载明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商人的竞商文件相应条款,招商人与竞商人订立书面经营合同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协议,中商人收到中商通知书1个月内应完成签订经营合同和安全协议。
1.11流标处置:招商流标后将二次挂网,进行二次招商。
1.12经营要求
1.12.1由中商企业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上刊、换刊。中商企业应服从铁路公安、消防、客运等部门以及招商人的安全管理,施工前上报施工组织方案,并与招商人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1.12.2广告内容设计应符合车站整体形象,色调搭配协调,投放美观、大方,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广告管理规定,广告发布内容不得有损国家、民族、铁路形象,且原则上不含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教育培训、网络游戏、招聘、美容等广告内容。广告发布画面执行同一区域色调统一,亮度不得高于客运标识和电子屏,应保持对称一致性。经铁路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
1.12.3中商企业发布招商画面必须使用招商人提供的招商画面,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1.13评审办法:公开竞价(三轮竞价)
二、招商底价
此项目5个包件。具体为:
包件号 | 车站 | 招商底价(万元/年) | 各站价值权重(%) |
1 | 西安北站 | 招商底价在评审会现场公布 | 86 |
华山北站 | 5 | ||
渭南北站 | 6 | ||
大荔站 | 3 | ||
2 | 西安西站 | 11 | |
鄠邑站 | 11 | ||
佛坪站 | 11 | ||
城固北站 | 11 | ||
洋县西站 | 11 | ||
汉中站 | 37 | ||
宁强南站 | 11 | ||
3 | 宝鸡南站 | 47 | |
岐山站 | 13 | ||
杨陵南站 | 20 | ||
咸阳西站 | 20 | ||
4 | 咸阳北站 | 20 | |
乾县站 | 20 | ||
礼泉南站 | 20 | ||
彬州东站 | 20 | ||
永寿西站 | 20 | ||
5 | 西安站 | 63 | |
宝鸡站 | 7 | ||
延安站 | 9 | ||
榆林站 | 7 | ||
绥德站 | 4 | ||
安康站 | 9 |
竞价步长5000元
三、竞商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其他竞商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
4.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商项目(包件)的招商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
10.在近2年内(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曾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被国铁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招商人列入招商资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12.竟商人不存在拖欠招商人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并有招商人财务出具的无欠款证明(与招商人无合作的企业无需出具);以往经营活动中,竞商人与招商人不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13.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与竞商人存在控股关系、为竞商人上级股东公司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商;
14.竞商人其他资格条件:
1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50万元。
14.2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两年未出现经营亏损且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需提供近两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需提供行业统一监管品牌备案赋码。
14.3经营范围需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内容。
14.4诚信守法经营,承认并能够履行招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
14.5与招商人合作期间,未出现过安全质量事故、事件等;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铁路各种相关规定。
14.6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竞商。
14.7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14.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14.9竞商人近2年(以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涉及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及行贿犯罪、信用查询证明。
15.特别约定
15.1中商企业未按照招商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协议的,非因招商人原因,则视为自动弃标,列入招商黑名单。
15.2中商企业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广告媒体广告经营权整体再交由他人经营,若违反上述规定,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商企业赔偿损失。
15.3招商人不承担中商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非招商人原因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或相关规定或侵犯版权等责任),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因中商企业广告内容违规、违法产生的经济赔偿及处罚,均由中商企业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给招商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中商企业负责消除,并根据招商人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15.4中商企业在合同期限内与其他企业签署的广告经营合同期限不得超出合同有效期,由中商企业原因导致在合同到期日及以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和诉讼,均不影响招商人于合同到期日终止与中商企业合同项下广告发布行为。
15.5中商企业在合同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税金等及铁路部门或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均由中商企业自行承担。
15.6在本合同期限内,因政府或铁路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合同项下媒体进行公益宣传活动,中商企业有义务配合落实,并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15.7若媒体因招商人原因需要整站拆除或回购等,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费用的核减按照相应车站闸机贴价格所占权重比例进行核减,核减方式为:合同总费用÷合同约定经营期限×实际履行天数×需核减车站闸机贴权重,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5.8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招商人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1.竞商人应于2026年2月28日8:30至2026年3月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下同)提交报名申请。本招商项目对报名申请资料的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报名表(见公告附件)及招商文件购买凭证。
潜在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注册专用-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或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注册手机号即为供应商登录主账号,该手机号所有人应为被授权办理供应商注册和主账号登录管理的合法代理人)、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网站注册信息核对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取招商文件。
2.竞商人应及时登录国铁招商平台查阅报名初审结果,支付招商文件编制费用,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完成将招商文件发送至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所填邮箱。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开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82324248。
重要提示:本次招商采用国铁平台报名的方式进行。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竞商人,需成功进行国铁平台报名,否则无竞商资格。
国铁平台报名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三期试用)(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3.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业务室
邮编:710054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9-82324248
邮箱:sxtxzs24248@163.com
(注:1.标书费需从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自然人或个体户参与竞商的需从竞商人名下账户缴纳。
2.标书费缴纳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并在竞商截止时间前按照招商文件中发票开具方式及时提出开票申请。)
五、竞商文件的递交
1.竞商人须根据招商文件的要求准备竞商文件,所有竞商文件应用密封包密封,并在密封包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西安局管内部分车站闸机贴媒体经营权项目(二次)项目包件×”等字样。竞商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1份U盘)密封在一个大封袋内;若单独密封U盘,包装封面应标明“竞商文件电子版”字样,U盘上必须注明竞商人名称。U盘作为竞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予退还,并须在2026年3月17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招商代理机构。招商人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该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竞商文件。
递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4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82324248
2.竞商人应按招商文件规定携带相关材料,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将被拒绝。
3.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上发布,以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信息为准。
项目公告发布后,潜在竞商人可在2026年2月28日8:30至2026年3月9日17:30期间内登录国铁招商平台(三期试用)报名,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对潜在竞商人因电脑系统造成竞商文件被拦截等情况负责。
七、现场查勘
本项目招商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履约资源规模以招商方案提供的现有数据为准,如有异议,应在竞商报名截止日前与招商人进行沟通;在竞商报名截止日前由客户自行到实地现场踏勘,并承担踏勘过程所发生的费用。
八、竞商保证金
竞商人应在2026年3月17日14:30前以竞商人的名义将保证金从其账户汇至招商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及账号,并提交相关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给招商代理机构。如竞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则视为未按期缴纳,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商保证金电汇账户(招商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
单位名称 | 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
地址、电话 |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电话:029-82324248 |
开户行及账号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
(请在汇缴单证“用途”栏中注明“×××竞商保证金,项目编号××,×××包件”)
欲报名的潜在竞商人可从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咨询:
招商人: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205号
邮政编码:710000
联系人:卫女士
联系电话:029-82130745
电子邮箱:lfcmzsb@163.com
招商代理单位: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详细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政编码:710054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9-82324248
电子邮箱:sxtxzs24248@163.com
九、监督电话
联系人:卫女士
联系电话:029-8213074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