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龙门站看板广告使用权招商公告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拥有郑州局集团公司管内站车广告媒体经营权,现对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龙门站看板广告使用权进行招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招商人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招商范围
本次招商内容为洛阳龙门站候车厅、基本站台门楣及天桥连廊看板广告媒体,数量4块,总面积为138.4㎡(规格13m×5.3m共2块,12×2m共1块,7m×6.5m共1块)。媒体形式为看板,无光源。
招商底价为22.2万元/年,招商期3年,招商总金额为66.6万元。
3.经营期限及付款方式
3.1经营期限:三个完整经营年度。
3.2付款方式:中商人须按年中商价的30%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款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采用一年一次性付款方式。
4.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设有招商底价的竞价方式进行。竞商人在确认报名成功后按照招商人指定时间地点就广告发布费等进行竞价。
5.竞商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广告经营资质、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5.2须诚信守法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
5.3与招商人有合作关系的企业,需要招商人公司财务部出具的无欠款记录证明;
5.4与招商人有过合作关系的企业,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己方经营不善、未按约定付款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因合同纠纷引起过法律诉讼情况的不得再次报名。
6.特别约定
6.1如遇铁路系统包括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政策调整或要求,导致该媒体不能发布使用,双方可协商延期履约并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招商人将按实际广告发布时间结算收取广告发布费,并终止合同;
6.2由中商人投资建设的媒体设备在合同到期后无偿交招商人所有。由于中商人原因造成合同提前终止,则中商人投资建设的媒体无偿交找商人所有。
6.3中商人应在收到中商通知书10日内与招商人签署合同,否则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6.4竞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约定时间参加竞价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报名方式
7.1有广告投放意向的竞商人按照《广告媒体报备表》(见附件)填报,并通过邮箱报名(同时上报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邮箱地址为:ytcmqh@163.com;
7.2该项目竞商保证金为4万元(大写:肆万元),单位名称: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铁路支行,银行账号:263771024857;
7.3竞商人需在2023年12月6日18:00前交纳竞商保证金,招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其竞商资格予以确认(电子邮件);
7.4竞商人一旦中商,竞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部分合同款。如竞商保证金不足以抵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则中商人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10日内予以补齐;
7.5招商人于竞价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向未被确认报名成功的竞商人或参与竞商但未能中商的竞商人一次性退还竞商保证金(不计息)。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志远
电 话:0371-68320808,13526583048
监督电话:0371-68327527
河南中原铁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广告媒体报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媒体区域 | 媒体位置 | 报备品牌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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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公司名称: 报备日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