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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局七站部分灯箱广告媒体招商

一、招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商项目名称:济南局七站部分灯箱广告媒体招商

2.项目编号:WLFZZS-2021-004

二、招商人:

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单位”)

三、招商项目概况:

包件1:潍坊站、潍坊北部分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潍坊站一层进站厅、人工售票厅、一二层候车室,潍坊北站站台及地下道等处,数量53块,面积约927.27㎡,拟经营期三年。

包件2:济南西站一站台墙面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济南西站一站台,数量7块,面积约358.08㎡,拟经营期三年。

包件3:济南站一站台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济南站一站台风雨棚、无障碍通道,数量7块,面积约 278.38㎡,拟经营期三年。

包件4:泰山站部分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泰山站验票口、地下道、候车厅、售票厅等处,数量37块,面积约489.89㎡,拟经营期三年。

包件5:章丘站部分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章丘站出站口地下道、出站厅等处,数量 16块,面积约177.12㎡,拟经营期三年。

包件6:青岛站一站台落地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青岛站一站台,数量6块,面积约 123.42㎡,拟经营期三年。

包件7:青岛站东、南广场落地灯箱广告媒体运营权招商,媒体位于青岛站东、南广场,数量6块,面积约38.88㎡,拟经营期三年。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应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企业,具有合法的国内广告经营资质;

2.竞商人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截止至202159日下午1500前,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人,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竞商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五、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商人可以选择参与竞商,报名时间自2021428202151017:00止,(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竞商人,请于2021428日—202151017:00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竞商申请表Word电子版文件上传至http://zs.95306.cn/#/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均需盖有单位公章):竞商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需提交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

报名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31-82428506

3.招商文件获取:竞商人报名期间,需交纳购买招商文件的费用:包件1231000/本;包件4567500/本(须通过报名单位账户转账,不收以其他名义的转账,不收现钞),售后不退。

招商文件收费单位及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站前广场支行

账号:37001615551050148074

注:在“用途、备注”一栏必须注明“济南局七站部分灯箱广告媒体包件x招商文件”字样。

4.招商文件寄送:招商人凭转账凭证将招商文件纸质版邮寄到竞商人申请表中的邮寄地址,同时把招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竞商人申请表中的电子邮箱。

备注: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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