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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站新增2块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2021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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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编号:CTZS-2021-142 

*重要提示: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镇雄站新增2块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1.2项目地点:镇雄站候车厅

1.3项目规模:镇雄站候车厅新增2块广告灯箱,总面积26㎡。(以上规划业态数量或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 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镇雄站新增2块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

1包件:镇雄站候车厅新增2块广告灯箱,总面积26㎡,经营期限16个月。

4.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4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中商总价的2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协议;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预计为16个月,广告发布费年度递增5%。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实际建成广告媒体数量(或面积)进行结算。

5.3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招商人承担。

5.4本次招商灯箱媒体须中商人按照《铁路广告灯箱技术质量规范》(《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RCMC 1-2019)自行出资建设,若中商人在经营期内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提前终止,则媒体设备及配套电力附属设备等资产无条件移交至招商人。合同正常执行到期后,资产须无条件移交给招商人。

5.5经营期内广告媒介品的设计、制作、上下刊由中商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媒体画布质量须按照招商人《广告灯箱画布制作及安装技术质量标准》执行。根据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若招商人统一媒体制作、上下刊及画面维护工作,中商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协议期间因安全原因涉及媒体整改,中商单位需按要求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协议到期后,中商单位须自行下刊所发布的商业广告,恢复招商人招商画面。

5.6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5.7若后期建设中由于铁路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经招商人、中商人协商可解除合作关系,中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5.8为确保高铁站车广告环境的统一、协调、美观,中商单位应在招商画面内容上增加一定的铁路元素。

5.9竞商人在招商前须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广告媒体,参与竞商时须认可车站现场实际情况,同时认可铁路广告灯箱技术质量规范,中商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10本项目项下媒体建设方案必须经铁路方相关部门综合会审评议通过,中商人须向招商人提供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切实可行的设计图及施工方案,该方案须经铁路方相关部门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建设施工期的起始时间以招商人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建设期限1个月。中商人若在该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媒体建设工作,广告经营协议照常履行,中商人须按经营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广告发布费。若中商人提前完成建设,则以双方共同商议的时间作为合同起始时间,同时发布费按照实际发布时长据实结算。

5.11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与招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正式合同签订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则须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临时经营协议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协议金额按中商价测算出的单价执行。正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6个月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6个月。

5.12合同签订后,因中商人原因终止合同,中商人须提前不少于30日向招商人提出终止合同的申请;招商人根据中商人的申请,制定终止方案并上报集团公司研究批复后,通知中商人支付该项目3个月广告发布费等额的违约金;待中商人付清违约金后终止合同。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因疫情特殊期间,请在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邮箱465225268@qq.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原件以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收件人、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后8.2条),进行本项目招商报名。以下为报名所须资料:

(1)竞商报名表(含U盘电子版或直接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65225268@qq.com)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转账凭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张俊”)

(5)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注: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500元,售后不退,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8.2报名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28-86451935、18782949665,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或电询电子版)

9.递交竞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王家塘街4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8-86432296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张俊        

电  话:028-86451935         

邮  箱:465225268@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